这几天一直被热议的一个事儿——江西上饶市第五小学,一名10岁男生被同班女同学父亲刺死。
图源/澎湃新闻
01
对杀人者拍手叫好?
这位父亲持刀杀人的起因,是自己的女儿在学校被男同学欺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于是一气之下带刀进教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捅死了男孩。
从目前已有的信息来看,在案发前一晚,双方家长是达成和解的,但不知为何父亲又做出如此疯狂之举。
目前更多细节还未曝出,我们并不清楚事件的前因后果,所以对事件真相不妄加谈论。
我们更想说的是,当事件曝出的时候,竟然有很大部分人在为这个疯狂之举叫好。
杀得好,就该治治校园霸凌,以儆效尤
所以被杀不是没有理由的
只杀男孩不够,最好连班主任一起杀了
......
毛骨悚然。
恍惚之间,我以为这些人是杀人犯的后援会,势必用戾气给他最好的应援。
群众把他推到了一个“英雄”的高度,惩奸除恶,为民除害,上等好事。
我所李蛟律师看到这个新闻后说,杀人嫌疑犯以为自己是“城市之光”,但本质上还是杀人嫌犯,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城市之光是什么呢?守护正义、让城市生活安宁美好的那些人的象征。
但这不是英雄壮举,这是故意杀人。
02
以爱之名杀人,就值得被包装?
跳出这件事,我感到害怕,因为不理解为什么总有人把行凶案件塑造成英雄事件。
大多数人(包括杀人的父亲)都觉得,这个行为是出于一个父亲对女儿浓烈的爱,因为我爱我的女儿,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有个网友说: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也一定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注意,施暴的原因是出于爱,那“杀人”行为的残忍程度就能被爱感化么,能降低么?
除了以爱之名,还有人把杀人放火的主角们包装成城市的正义卫士,出一口恶气。
应该还有人记得很多年前山西的连环杀人大案,杀人犯胡某杀了14个人,其中包括妇女,儿童,还有70多岁的老人。
因为受害者里有贪官,于是他被民众塑造成了反腐的大英雄。
在对现实世界不满的时候,哇,还有人代替他们审判所谓的“恶人”,获得心理安慰和快感。
这不就和电影《城市之光》里的江亚一样么?
这部电影里,江亚给自己取名“城市之光”,自以为是地站在制高点,表面对抗社会的不公,用暴力惩治恶人,却也改变不了他是连环作案凶手的事实。
影片中有一个情节:一个车主把车停在了消防通道里,导致消防员迟到,一个女子丧命,于是江亚想要这位车主尝尝同样的滋味。
在老人碰瓷案里,江亚得知那位律师只为钱财卖命,他又开始替天行道了,把炸弹绑在了律师身上。
关键他做那些事的时候,还能得到群众的支持与爱戴。
同样的,这位父亲也是,他觉得沟通会没有效果,即便找学校也没用,于是直接跨过法律去对一个10岁小孩行使上帝审判。
实际上,群众只看到了凶手除掉了贪官,却没看到其他无辜者;只看到了江亚自诩“城市之光”审判社会渣滓,却没注意到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疯狂与恶;只看到了父亲对女儿的“爱”,却失去了本该有的理智。
我感觉回到了原始时代,大家追求同态复仇,那些人互相残杀,把所有一切都可以抛到一边。
但现在呢?如李蛟律师所说,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道德是伦理纲常范畴,没有确切的衡量标准,但法律可以。
03
他们真的退无可退了么?并不。
回到这个事件上来,看到有个作者写到,我现在更担忧的是那个杀人犯的女儿,她也才9、10岁,人生才刚刚开始。
从此以后,她身上又增加了一个标签:“杀人犯的女儿”。而她的妈妈,也从此被冠上“杀人犯的妻子”,母女俩在后续很长一段时间一定会以泪洗面,抬不起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女儿还能不能继续在这所学校上学,她还能不能擦掉记忆重新开启人生,都变成了未知数。
就像我们上面举例的山西杀人案,当年那个杀害数人的胡某,后来给当地村民造成了沉重阴影,而他的家人,也用一辈子在为他的行为买单。
也就是说,杀人犯一时痛快了,但他们从没想过自己的家人会怎么样。而这些为之喝彩的群众,就更不会想这么多。
李蛟律师说,正因为自己接触过太多的刑事案件,所以看到这样的社会事件时总是会产生比普通人更多的联想,一个对10岁孩子捅刀子的人,正常人的反应是惊恐,实在不应该说这是情有可原。
“因为他完全可以换很多方式去解决,找校方沟通,校方不作为去写举报信,找对方家长沟通,教育两个孩子。退一万步说万一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去打去骂...”
但让一个小孩付出生命,这是怎样的恶魔行为?
10岁小孩罪该致死吗?不该。
那些说“被杀不是没有理由”的人,你们看好:
我们对校园霸凌深恶痛绝。但——
校园霸凌从来就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它牵涉到校方、被霸凌小孩及其父母、霸凌者及其父母...而现在等于是,这位父亲一脸大义凛然,剑指10岁小孩,心一横,一次命中。
在诸多事实细节还没搞清楚的情况下。
像是李蛟律师说的,当这个父亲决定采取行动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公平,因为大人和孩子在力量上就是不均等的。
而他选择的方式,显然对社会危害性巨大,不止是当下的危害,还包括后续。
写在最后
我问李蛟律师这个案子会怎么判,毕竟现在外界声音很多,还有网友公开呐喊一定要对犯人从宽处刑。有人说他一直有暴力倾向,但也有人说他其实有精神问题。
总之,说什么的都有。
李蛟律师说,事实细节我们等后续的披露,此刻猜测毫无意义,但对于杀人嫌疑犯的处刑,我相信法律必有其尊严。
而我也想说点什么。
公平总是会受到条条框框的制约,这个世界上或许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但这等于我们要脱离最底线的束缚,去做我们想做的吗?
照这样的话,我们每个人都该为自己担心了,尤其是看了网上挥洒的戾气后,怕是晚上都不敢走夜路了。“英雄”与恶的距离只差一毫米,那我们周围岂不是危机四伏?
但就像《城市之光》里说的,真正的城市之光,不是把城市的戾气点燃,以暴制暴,突破法律的底线,而是面对不公平,我们仍然不放弃追求公平与正义。
但愿你们的小孩,永远遇不到像这样的“英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