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保供物资未及时发放致腐烂浪费 宝山区3名干部因失职失责被处理
来源:看看新闻Knews微信公众号
宝山区张庙街道3名干部被处理
4月30日,有视频称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部分社区有物资大量积压,未能发放。有网友称“居委窝藏物资被发现后,在紧急转移物资”。
今天,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布《告居民书》:
近日,部分居民集中反映街道在保供物资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由此对居民朋友们的生活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在第五轮保供大礼包的发放过程中,因物流、配送力量等因素,导致部分物资没能尽快发放到居民手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此高度重视,非常理解,积极主动回应居民合理诉求,尽最大努力统筹资源,优化流程,以最快速度送至每位居民手中,也请居民朋友们理解与配合。今天傍晚,上海市纪委监察委上海市纪委监委官方账号“廉洁上海”发布通报,宝山区张庙街道党工委书记施永根、张庙街道泗塘二村振兴居委会书记周东红、主任倪传悦在负责发放政府保供物资和兄弟省捐赠的食品礼包过程中,组织不力、作风拖沓,对部分物资未及时发放导致腐烂浪费问题负有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施永根、周东红、倪传悦3人均被免职,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虚假宣传“万吨果蔬滞销”
上海一专业合作社被立案查处近日,网络上多处转载“万吨果蔬滞销”电子宣传页,内容为“上海**镇万吨新鲜果蔬面临滞销,请帮帮我!......”。经查,4月26日,当事人上海庄
新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设计制作“万吨果蔬滞销”的电子宣传页,包含“万吨果蔬滞销,请帮帮我们!产地直发,疫情来势凶猛,万吨新鲜果蔬面临滞销,请帮帮我们!”等内容,并宣称有3种公益果蔬套餐可销售,包括公益蔬菜包A、公益水果包B及公益水果包C。
当事人将该电子宣传页在微信公众号“炫石互娱”及其自建的4个微信群内发布,群内人员身份主要为采购果蔬的买家等,后该宣传页被转发至各个市区小区团购群内。
经核实,电子宣传页中发布的“万吨果蔬滞销”情况与事实不符。根据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目前区内蔬菜日上市量为673吨,甜瓜日上市量为25吨;其中,涉及该镇蔬菜日上市量为127吨,甜瓜日上市量为11.5吨,不存在滞销。海报中所述“万吨果蔬滞销”与实际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日前,针对该合作社虚假宣传行为,该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上海网络辟谣平台也对该不实宣传内容进行了辟谣。
哄抬价格、短斤缺两、价格欺诈?
市场监管部门:严查!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动态调整监管重点、监管对象和监管方式,做好线上线下组合式价格监管,加强对保供单位和社区团购组织者、经营者的价格巡查力度及提醒告诫,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价格违法行为。现选取最新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福慧城餐饮店哄抬面类制品价格案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收到消费者举报,反映上海市徐汇区福慧城餐饮店在疫情期间哄抬价格。经查,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销售挂面等产品,4月13日以150元的价格购进面类制品30斤,在外卖平台上以30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
为100%,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二:吕某采取短斤缺两手段价格欺诈案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立即对吕某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见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经营水果,按照整箱销售耙耙柑,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库存耙耙柑称重,标称重量为30斤,实际为27斤,箱子重达3.5斤。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标示商品的规格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短斤缺两”现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三:胡某使用欺骗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行为进行价格欺诈案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在处理投诉举报中发现,胡某向两个居民小区推出“140鲜肉盲盒套餐6斤”的社区团购项目,并在团购商品价目信息中配有“鲜猪肉140元/6斤/份,盲盒配送”、“每份套餐三个随机品种共6斤,五花肉2斤、腿肉2斤、排骨2斤”等文字介绍和猪肉样品图片。团购成功的居民所收到的商品与团购页面价目信息中宣传的猪肉品种、部位严重不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来源丨廉洁上海、上海市场监管、宝山张庙街道、上海网络辟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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